本文旨在详细分析一则关于新生儿随母姓办理出生证明时需签署免责声明的事件,并探讨该免责声明的法律效力及其背后的法律依据问题。
事件背景: 近日,天津某医院在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时,若新生儿随母姓,则要求父母签署免责声明。该事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质疑。网友认为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且存在性别歧视之嫌。
律师观点: 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春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选择随父姓或母姓,或在特定情况下,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此,无论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是合法的。王春兰律师指出,天津这家医院要求签署的免责声明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效的。
医院回应: 涉事医院工作人员表示,该要求并非医院自行规定,而是上级部门的要求,但医院并不强制执行,只是履行告知义务。对于随父姓是否需要签署免责声明,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认为这与医院无关。
官方态度: 天津市南开区卫健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没有此类要求,并且认为这样的规定是离谱的。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医疗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审查新生儿姓名是否经父母协商一致。新生儿母亲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当然申请人,新生儿的姓名由申请人提出并填写,医疗机构并没有对新生儿父母行使新生儿姓名的决定权进行把关的权力。因此,医疗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不具有审查新生儿应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法定职责。
案例参考: 近年来,因新生儿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例如,南通一对夫妇离婚后,女方要求为婚生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但医院要求男方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孩子判决由女方抚养,女方承担的抚养义务更多,在女方坚持由其为新生儿命名的情形下,确定母亲为新生儿命名更为合理。
结论: 王春兰律师表示,医院让父母签署免责声明的目的是为了规避责任,但这种做法并无法律依据。若发生相关纠纷,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免责声明既无法律效力,也与法律规定相悖,医院的做法应受到法律的审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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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新生儿随母姓被医院要求签 工作人员称并非医院要求! 免责声明 (新生儿随母姓需要父亲签字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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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本文旨在详细分析一则关于新生儿随母姓办理出生证明时需签署免责声明的事件,并探讨该免责声明的法律效力及其背后的法律依据问题,事件背景,近日,天津某医院在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时,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