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的是近期在天津某医院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时,若新生儿随母姓,则需要签署免责声明的事件。网友对该做法表示不理解,并质疑该声明的法律效力。文章通过采访律师和相关卫生部门,揭示了这一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并分析了类似纠纷的处理方式。
文章中提到,涉事医院要求新生儿随母姓时签署免责声明,目的是为了在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规避责任。律师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选取姓氏的原则是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且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等。这表明,新生儿无论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是合法的,医院的免责声明并无法律依据。
文章中提到,我国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医疗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新生儿姓名时,应审查新生儿姓名经父母协商一致的材料。新生儿的母亲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当然申请人,新生儿的姓名由申请人提出并填写,医疗机构无权对新生儿父母行使新生儿姓名的决定权进行把关。医疗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不具有审查新生儿应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法定职责。
文章还提到,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与医院无关。天津市南开区卫健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没有这样的要求,且认为这个规定离谱。这进一步证实了医院的免责声明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
最后,文章通过案例分析,指出了在类似纠纷中法院的处理方式。在南通的案例中,法院认为,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母亲办理,因为母亲承担了更多的抚养义务,且在坚持由其为新生儿命名的情形下,确定母亲为新生儿命名更为合理。律师王春兰也表示,医院让签署免责声明的目的是在发生纠纷时规避责任,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并未赋予医疗保健机构审查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姓名是否达成合意的职责,所谓的免责声明本身就是无效的。若发生相关纠纷,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章详细分析了天津某医院要求新生儿随母姓签署免责声明的事件,并指出这一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同时通过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提供了对此类事件的法律解读和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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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新生儿父母因选择母姓遭遇医院文件签署难题 (新生儿父母因疫情死亡)》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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